自治区党委决定:
黄伟京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陈立生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然同志任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
免去陈平同志的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职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免去黄汝生同志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李延强同志的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职务;
唐旭同志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韩祖海同志任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平同志的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职务,退休;
梁宝敏同志任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席(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国烜同志任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席(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志星同志任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莫恭明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魏然同志任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和东盟开放合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