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扬帆开启新航程。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唯一海陆相连的省区,应当抢抓RCEP机遇,充分发挥“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的独特区位优势,全方位参与协定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实施、协定约束性义务履约等国际经贸规则,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扩大区域自由贸易合作。抢抓RCEP高水平贸易自由化机遇,以进出口货物贸易高税差成员国及相关商品为重点,加强贸易配对及市场拓展。扩大与成员国在电子电器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运输工具等领域的贸易合作,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规模。加强空运、旅游、数字、文化教育、知识产权等领域服务贸易合作。大力推进“以贸带产”,实施“加工贸易+”计划,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建立港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贸易网络。加快建设邻接口岸的加工、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高质量规划建设联结成员国的加工贸易园及合作基地。
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遵循比较优势下的区域产业链优化重置原则,立足要素禀赋、产业分工、市场需求等国别差异,深化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加快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环节攀升,推动成员国汽车、电子信息、高端石化等多领域产业链重要环节落户广西。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开展“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实施“三百”(百家龙头企业、百家单项冠军、百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第五代移动通信设备及应用等新兴产业链。围绕RCEP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巩固提升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成果,探索与成员国启动共建科技园区合作,开放面向成员国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科技项目申报,联合攻克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关键核心技术。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规模及渠道。加快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强化RCEP产业重组生产要素配置,加速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集聚及高效配置。
强化精准招商和项目带动。聚焦RCEP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引,建立精准对接成员国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和企业库,搭建服务成员国“一站式”贸易投资平台。突出成员国知名跨国企业的投资布局和投资动向,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及核心技术配套企业。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大招商平台,加强区、市、县三级联动,推动洽谈落地一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外资项目。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借助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引进全产业、全阶段投资银行,吸引面向成员国的跨境资金结算落地。
促进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用好用活RCEP在跨境电商、数据存储交易方面的开放规则,加强与成员国主要市场的电商平台合作,大力推动“桂品出海”。组织培育孵化跨境电商卖家,建设面向成员国的跨境电商直播基地,联合商协会、高校、专业机构建设跨境电商生态链。鼓励跨境链条端布局分拨仓、海外仓,引导企业布局仓储物流、航空货运、干线运输、快件集散、智能配送等多种业态,推动形成“商家直邮—国内仓发—海外仓发”三位一体立体网络。优化海铁联运、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运输和空铁联运,推进跨境物流、冷链物流、智能分拣、智慧物流发展。
推动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对标RCEP条款,推进功能培育与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多边制度机制创新相结合,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马“两国双园”、中国—东盟经贸中心等先试先行。探索内外部市场制度协同,出台试行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方面高含金量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医疗、教育、金融、电信等领域率先试点开放,推出大宗商品、新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高水平开放制度成果。加快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升级中国(南宁)RCEP国际博览中心、RCEP企业服务中心、RCEP多领域合作联盟等重点贸易合作平台。鼓励支持高新技术行业企业及传统优势行业企业探索跨境并购。
优化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积极落地实施RCEP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新增外商投资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兑现著作权、商标、地理标识、专利、外观设计等全方位知识产权全面保护承诺。实施通关放行便利措施,简化陆海空口岸通关流程,推动“单一窗口”功能向跨境贸易全链条拓展。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等领域约束性义务清单。积极为企业、商协会等走向RCEP成员国市场提供商务、法务、税务、关务等专业化服务。梳理完善与RCEP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规定的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
(作者单位: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