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广西网讯(记者 黄丹 实习生 余木子)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和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简称乡村道路“三项工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改善和提升广西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出行条件,深化“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基本通硬化路,基本完成已硬化路面严重破损或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改造,基本完成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将达到等级公路标准的自然村(屯)道路全部纳入村道进行管养。优先支持乡村道路“三项工程”范围内的国有农林场道路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的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对2.13万公里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硬化,通3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道路,按路面宽度4.5米标准建设;实施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对363公里已硬化但路面严重破损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重建,对8.97万公里已硬化但路面宽度过窄的通自然村(屯)道路进行加宽等;实施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5.6万公里存在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进行隐患治理。
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乡村道路“三项工程”深化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