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大胆闯
“放下包袱,大胆发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谆谆寄语,再次释放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2022年广西实现经营主体总量超43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300万户、私营企业超100万户“三个突破”。围绕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议题,本期嘉宾分别从激活民间资本活力、保障民企融资需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进行讨论。
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杨 鹏
稳住经济大盘就需要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而投资作用的发挥,需要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共同发力。从广西发展来看,民间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稳定整体投资、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2022年我区民间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以及500万至5000万元项目投资均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3.2%和10%。但主要受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下滑(-39.9%)影响,民间投资下降13.6%。
为提振民间投资的信心,今年以来各地纷纷推出政策举措,包括重大项目推介、创新投融资方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以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当前,激发活力首要的是不断理顺完善支持保障民营经济与民间投资的政策体系,精准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规范中间环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发展底气更足。
有了政策支持,还要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投资门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注意到,自2012年有民间投资统计口径以来,全国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55%以上,成为投资的主力军。但事实上,政府的重大工程与补短板项目往往对施工单位资质、垫资、工期做出“合理要求”,无形中限制了民间投资的参与范围,使多数企业陷入想投而“不能投”的尴尬境地。因此,提升重大工程与补短板项目的民间资本参与度,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民间投资门槛,鼓励民间资本重点通过PPP、委托运营、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参与重大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
确保资金“活水”的注入,以及增强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当前,民营企业融资仍面临资金供给不足、融资成本偏高、金融机构隐性歧视等诸多问题,融资难、融资贵致使投资者信心缺乏;同时一些地方政府政策承诺兑现不足、账款拖欠更是极大挫伤了企业参与重大工程与补短板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致使企业“不敢投”“不愿投”。因此,需要加快营造公平融资环境,进一步消除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性障碍,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同时完善有关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体系,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引导金融活水流向民营企业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副处长 李沛英
2022年,广西面向中小微企业精准投放的“桂惠贷”,支持民营企业共2382.30亿元、12.16万户,支持的金额、户数占比分别达71.13%、98.30%。从中可以看出,广西金融部门持续推动金融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不断拓宽了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也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金融扶持是保证生机的“源头活水”。过去的2022年,全区银行机构为近100万户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服务,通过叠加货币政策工具及各类财政贴息为民营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超120亿元。在市场搏击中,仍有不少民营企业面临融资渠道狭窄、施策不够精准、融资成本偏高等问题。从金融部门出发,我们仍需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民营企业,保障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助推其高质量发展。
金融政策窗口期短,越早落实,越快落地,红利越多。通过充分用好用活信贷支持、减费让利、财政贴息、惠企纾困等政策,推动各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基于广西实际,要继续精准实施“桂惠贷”政策,确保2023年投向民营企业超2000亿元、10万户。同时要综合施策、联动发力,加大“桂惠贷”和“银税互动”、再贷款、融资担保等政策融合实施,大幅提升民营企业融资便捷度,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规模。
当前,我区90%的民营企业是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广西已连续多年存贷比超过100%,亟须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我们正实施民营企业上市专项行动计划,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列为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强化精准培育。同时,还将支持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民营企业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新三板等上市(挂牌),利用上市挂牌、企业债券、公司债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开展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2023年,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方面既要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必须强化信贷产品服务创新,推出更多特色化、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信贷产品,切实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结合民营企业融资需求,要积极开发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相匹配的长期信贷产品,特别是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对制造类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金融科技,提升信用评价和风险管控能力,开展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融资等业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及其他动产质押业务,切实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宣教部部长 万小龙
“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为民营经济发展加油鼓劲。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营造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我们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环境、打造清廉民企三个层面落实落细。
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要多倾身听取民营企业家的发展诉求。今年以来,自治区有关部门通过一系列走访调研,探索建立了“季度会商”平台和政商沟通机制,推动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这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措。政府部门要继续当好“店小二”,时刻把企业放在心上,倾听企业声音、了解企业需求,主动送政策、送服务,用心用情用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要建好用好政企沟通联络机制,坚持每月一次,分主题、分需求、分行业、分类别办好政企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沟通对接的精准性、有效性,并建立完善意见办理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督办问效,确保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入手,才能为民营企业提供发展的“定心丸”。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新官不理旧账”“维权难”等问题让一些企业家难以安心创业,丧失发展信心。顺应这一期盼,要深化与公检法司等机关沟通联系机制,推进政法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以及服务民营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站建设,定期开展民营企业家接访活动,积极办理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案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深入推进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和“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在密切联系协作、推进规范建设、提升调解质效、加强激励保障、扩大宣传引导上赓续用力、久久为功,让商会组织成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力量。
建设清廉民企,让民营企业拥有发展的清廉福地,是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基础。要深化民营经济领域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清廉民营企业建设教育基地,选树培育清廉民企建设标杆企业,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要坦荡真诚,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在与民营企业家的交往中不存贪心和私心,更不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对广大民营企业家来说,则可以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做好沟通交流,多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在经营发展中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